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备案业务指引(日常申购赎回期)20160310更新
2013-07-29 10:50:50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注释:

  ① “代办证券公司”:见文末第三条

  ② “代办会员单位”:见文末第四条

  ③ “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任选其一;

  机构投资者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代销机构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网址 业务支持情况
现金申赎 现货申赎 代办会员单位 代办证券公司
交通银行 www.bankcomm.com --
工商银行 www.icbc.com.cn --
中国银行 www.bankcomm.com --
海通证券 www.htsec.com --
国泰君安 www.gtja.com      
中信建投 www.csc108.com      
国信证券 www.guosen.com.cn      
招商证券 www.newone.com.cn      
广发证券 www.gf.com.cn      
中信证券 www.cs.ecitic.com      
银河证券 www.chinastock.com.cn      
申银万国 www.sywg.com      
兴业证券 www.xyzq.com.cn      
西南证券 www.swsc.com.cn      
光大证券 www.ebscn.com      
上海证券 www.962518.com      
平安证券 stock.pingan.com      
中银国际 www.bocichina.com      
齐鲁证券 www.qlzq.com.cn      
中投证券 www.cjis.cn      
华宝证券 www.cnhbstock.com      
方正证券 www.htsec.com      
方正证券 http://www.foundersc.com/      
华泰证券 http://www.htsc.com.cn/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 www.szfesc.cn  

 

  采用黄金现货合约方式参与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投资者需要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会员单位处完成备案手续。

  一、账户备案规则

  (一) 投资者通过黄金现货合约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须同时持有并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

  1、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中证券账户主要用途为完成基金份额的账户登记工作。投资者仅持有证券账户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的现金申购、现金赎回以及二级市场买卖业务。

  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且计划参与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则应注意:

  ① 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证券公司”),需要投资者在可办理本基金的代办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② 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当日将无法进行申购、赎回及账户备案。请投资者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2、黄金帐户

  黄金账户是指投资者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或直接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开立的用于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合约的账户及其所对应的交易编码。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中黄金账户主要用途为完成黄金现货合约的过户登记。

  办理黄金账户开立以及账户备案过程中,应注意:

  ① 若投资者新开立黄金账户,则应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提前办理相关开户手续,有关黄金账户相关业务办理的规则及流程详见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则;

  ② 若投资者已开立黄金账户,在完成账户备案后,则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确认的可以办理本基金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会员单位(简称“代办会员单位”)或金交所会员服务系统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

  ③ 投资者在进行账户备案时使用的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必须属于本基金的代办证券公司,且该代办证券公司必须与基金管理人就协助投资者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提交相关承诺。目前可以办理账户备案的证券账户所属代办证券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变更符合规定的代办证券公司并及时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判定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交易编码)为同一投资者的标准

  投资者在进行账户备案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必须有效且名称必须一致。如果投资者为自然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的名称和开户时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必须一致;如果投资者为法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的名称和开户时的营业执照号或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一致。

  (三)其他

  1、若投资者原账户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投资者应按照代办会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及时通过代办会员单位向基金管理人申请更新账户备案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更新账户备案信息导致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失败或处理迟延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在本基金募集期完成账户备案并办理黄金现货合约认购业务的投资者,若需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需重新办理账户备案业务。

  二、黄金ETF账户备案流程

  (一)账户准备

  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帐户。

  (二)账户备案登记

  投资者应到代办会员单位提供下列资料申请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备案手续:

  ① 投资者应当按照代办会员单位提供的方式,在业务办理时间准确、完整填写账户备案申请;具体的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时间以代办会员单位为准;

  ② 个人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机构投资者提供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④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的交易编码,个人及机构投资者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投资者也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直接办理账户备案手续。

  (三)账户备案结果反馈

  基金管理人在接受账户备案申请并获得登记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资者账户备案是否成功。如果账户备案成功,投资者将有资格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如果账户验证失败,投资者则不能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

  三、可以办理账户备案的证券账户所属代办证券公司名单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变更符合规定的代办证券公司并及时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可以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会员单位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变更代办会员单位并及时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