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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官员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
1999-11-11 08:00:00 来源: 字号:

在此间举行的"99中国投资基金立法国际研讨会上",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的刘长春处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起草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数月前提交了国务院,目前正在审查修改过程当中。
据刘长春处长介绍,提交的《暂行办法》界定的产业投资基金涵盖了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高科技风险创业投资基金以及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国企重组这样一些基金,它是和证券投资基金并行的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进行股权投资的一类基金。
据介绍,此《暂行办法》已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在一些相关问题上,如募集方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等还有一些不同意见,目前正在研究过论,争取尽快出台。刘处长说,此《暂行办法》最后将由国务院审查通过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
当记者问及有无必要将风险创业投资基金分列出来,单独进行法律规定时,刘处长认为,风险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是一种包含关系,从性质上来讲,高科技风险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基金没有根本性的差别,只是在基金的投向上有一些特点而已,只需在具体的条文规定中对其单独描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