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9-05-08 08:18:00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12(华安强化收益债券A)、040013(华安强化收益债券B))基金合同于 2009年4月13日正式生效。根据《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于2009年5月12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09年3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了解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四)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业务。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68863223联系人:张剑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1联系人:刘彦竹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202室电话:(020)38350158  传真:(020)38350259联系人:王新光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68863549

  联系人:赵敏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网址: www.sdb.com.cn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0755)961202  网址:www.18ebank.com

  (1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网址:www.newone.com.cn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网址:www.htse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2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  网址:www.ccnew.com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www.ecitic.com

  (2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5)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0771)96100  网址:www.ghzq.com.cn

  (2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2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

  (28)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网址:www.ewww.com.cn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3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65799999  网址:www.95579.com

  (3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3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62、(010)62294600  网址:www.ehongyuan.com

  (3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4)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5)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36)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zq.com

  (3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3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39)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4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943750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zszq.com.cn

  (4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51)5161671  网址:www.hazq.com

  (42)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4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9)87419999  网址:www.west95582.com

  (三)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等基金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与基金转换的数额约定

  1、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的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次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申请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应一次性赎回或转出。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费用种类

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

M<100万

0.8%

100万≤M<300万

0.5%

300万≤M<500万

0.3%

M≥500万

每笔1000元

B类基金份额

0


  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各销售机构如有申购费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3%,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A类基金份额

Y<1年

0.1%

1年≤Y<2年

0.05%

Y≥2年

0

B类基金份额

Y<60天

0.3%

Y≥60天

0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日常基金转换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创新股票",基金代码: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基金代码:040002)、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简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基金代码:040003)、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宏利股票",基金代码:040005)、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基金代码:040007)、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基金代码:040008)、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简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040009,B类基金简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B",基金代码:040010)、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核心股票",基金代码:040011)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该等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暂未开通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的目标基金所适用的申购与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9年5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九、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