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基金法》并没有提及"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这被市场普遍认为是取消了基金对国债投资的约束。而之前发行的一些基金也在契约中明确写明,"若基金资产20%投资于国债的法规限制被取消,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100%"。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国债投资约束的取消?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一、对基础市场的影响
经过5年多的超常规发展,基金规模迅速扩张,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已经是无人出其左右。根据统计,截至2004年4月30日,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256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达到2678亿元,基金持有股票市值相当于
A股流通市值的11%。在这样的背景下,任何基金投资方面的规则变动都将对相关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事实上,在今年2月初管理部门曾经发文,允许政策性金融债计入国家债券投资比例。由于当时政策性金融债在收益率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基金纷纷进行换仓,债券市场也因此出现了大幅波动。而如果此次国债投资约束取消,关系到相关基金资产规模的20%,涉及资金达400亿左右。从理论上来讲,对于股票市场而言,这将意味着有400亿元的新增资金,当然,对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来说,则意味着可能失去同等规模的资金。
基金第一季度投资组合显示,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基金平均国债现金比例为25%,表明基金投资国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投资国债约束的需要。而一旦相关规定正式取消,理论上的推断很可能成为现实操作。
二、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对于基金自身而言,由于原先所有的基金都必须将至少20%的资产投资于国债,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基金的同质化现象,也对基金的品种创新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此外,国债市场在去年9月份和今年4月份两次出现大幅度下挫,而基金由于受到投资比例的限制,根本无法规避相关风险,只能被动受损,这明显与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趋势不符。
如果国债投资比例限制取消,基金在运作中可以更为主动,从而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特别是对那些股票投资能力较为出色,而债券运作能力稍逊一筹的基金来说,国债投资约束的取消无疑是一实质性利好。
2003年基金年度报告显示,不同基金之间债券投资能力相差很大。同样是偏股型基金,有的基金债券投资是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也有基金的债券投资收入是负数。债券帐面盈利方面,104只公布年报的基金中,有11只基金的债券帐面盈利超过了2%,与此同时,也有3只基金的债券帐面盈利在-3%以下。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部分新发不久的基金由于在契约中已经写明,一旦相关政策出台,投资比例的变动将不需通过持有人大会直接生效。而对于大部分基金而言,投资比例的变动需要经持有人大会修改基金契约,因此具体的实施还需要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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