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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有望年内出台
2003-02-27 08:00:00 来源: 字号:

  据记者获悉,《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修改工作已接近尾声,按照有关立法程序,今年内有望正式出台。该法出台,必将提升基金行业的地位,促进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在昨日召开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宣传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表示,我国要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需要大力发展基金业,“超常规发展”的思路应继续坚持下去。他们提出,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是基金业秉持的最高原则,基金经理们应该走到前台,加强和投资者的沟通。

  座谈会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马庆泉、秘书长聂庆平、副秘书长周阿满、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波,华安基金等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负责人约30人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认为,基金业的首要任务是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大家提出,要按照尚福林同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

  代表们还提出,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基金管理公司透明度,是基金业发展的持续主题。基金业的发展一定要“阳光化”,即掀开基金业的面纱,一定要让投资者了解基金管理公司是如何运作的,要让投资者清楚地知道基金经理是如何投资的。而基金经理们也应该走到前台,加强和投资者的沟通。要让投资者了解到基金经理们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的看法,对市场的判断。要让投资者对基金经理的品德、品质、职业情操等方面有更高层次的了解,这样才能逐步树立“品牌”。

  代表们还提出,要着重加强行业发展。资本市场的主角是机构投资者,要实现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金融市场内保险、银行、股市等方面的联通,都迫切需要基金加快发展。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基金规模仅有1300亿元,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的10%,而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基金持股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比重很大。我国要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需要大力发展基金业,“超常规发展”的思路应继续坚持下去。

  有专家提出,应该促进基金评价体系的建立。在基金业发展期间,国内学者及研究人员对基金业绩评价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总体而言,目前基金业评价体系还是空白。具体表现在缺乏权威的机构对基金业绩的科学评价,往往是由于各种评价体系指标差异或侧重点不同而对基金业绩评价存在偏差,而且往往没有区分不同类型和风格的基金品种。

  另据记者获悉,《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修改工作已接近尾声,按照有关立法程序,今年内有望正式出台。该法出台,必将提升基金行业的地位,促进基金业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