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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创新条件日趋成熟
2002-09-25 08:00:00 来源: 字号: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祁斌表示:基金产品创新条件日趋成熟

北京消息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祁斌昨日表示,我国基金业产品创新条件正在日趋成熟: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基金产品创新的发展思路和机制,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平台;随着开放式基金深入人心,基金市场有序竞争的格局逐步确立;同时,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已有了长足进步,为基金产品创新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我们相信,包括ETFs在内的产品创新不仅是我国基金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基金业未来发展推动力量。

祁斌是在新华富时指数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祁斌表示,产品创新是基金发展的原动力。在我国,经过四年多的努力,证券投资基金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截止到目前,19家基金管理公司累计发行证券投资基金64只,其中10只为开放式基金,总规模为1170多亿元,占我国目前沪深流通A股市值的8%左右。尤其是开放式基金的成功推出,标志着基金业进入一个全新的、更加开放的发展阶段。随着基金发行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和投资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资需求,目前一些基金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包括指数基金在内的其他基金品种。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基金业仍然存在明显不足,如基金规模还小,产品较为单一;基金持有人机构化明显,个人投资者尚待进一步开发;基金投资范围狭窄,缺乏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对冲机制;一些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市场定位和销售策略方面针对性不足等。要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机构必须在市场调研、产品创新、投资管理、销售服务和人才资源等方面全方位地提高竞争力。从我国基金的发展历史看,产品创新在基金业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是至关重要的。

祁斌认为,基金产品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基金管理公司,还涉及到基金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群体和研究机构等。基金监管部门需要明确鼓励和引导产品创新的政策措施。基金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发挥各方面资源,大力开展基金产品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

祁斌提出,在基金创新中应该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产品创新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市场细分,力求产品特性清晰,有针对性,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要,有利于投资者决策;其次,产品创新应该充分运用证券市场已有的金融工具,深入挖掘现有金融工具潜力;三是产品创新应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四是产品创新应该与基金交易、市场销售、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创新紧密结合;最后,产品创新要协调好市场化与政策约束的关系,使得产品创新符合国民经济和基金业发展的利益。

对于ETFs,祁斌介绍说,该产品为交易所交易基金,既可以像封闭式基金那样在交易所交易,又具有针对机构投资者的连续申购和赎回机制,是1993年从美国兴起的一种基金创新产品。由于该产品兼有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的优点,ETFs很快成为基金市场的热点。到2000年,美国的ETFs规模超过700亿美元。目前,加拿大、德国、英国、意大利、我国香港地区等都已经推出类似的基金产品。目前我国内地各方面对此产品达成的共识是,在我国内地引入ETFs有助于培育机构投资者,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更有效的规避个股风险的工具,且不失为解决封闭式基金转型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此外,还能推动证券市场在股指期货、指数期权等方面的产品创新。

新华富时董事长布希女士在会上透露,为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目前新华富时正在与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对在国内推出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同时,新华富时与清华大学正在计划合作开发适合于中国机构和中小投资者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等投资工具。

来自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3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