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的发行标志着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了中国的证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出现对市场中的投机气氛有所抑制,附表显示1990-1997年上证综指的振幅在74%和388%之间,新基金上市后的1998年,上证综指振幅降到了36%,出现“5.19”井喷行情的1999年也只有68%,今年到8月14日为止上证综指振幅是53%。有了新基金后股票市场的振幅缩小了,这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稳步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附表:过去十年上证综合指数的年振幅
年份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振幅33%179%388%108%223%77%145%74%36%68%
对200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报》第十三版《四问证券投资基金》一文中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观点我们有不同看法。我们认为,基金的运行机制在客观上对股票市场起到了稳定作用。
第一,股票买卖差价的最大化不是基金的唯一投资目标。
《四问证券投资基金》一文中“证券基金本身具有稳定股市的功能吗?”的逻辑推断是:基金的主要收入来自股票买卖差价,而股票买卖差价的形成又只能发生在股市的波动中,所以基金本性上不希望股市处于稳定态势。
基金公布的1999年报显示,各基金的收入中股票买卖差价收入远远大于分红收入。实际上国外的相当一部分基金也是同样的,例如,美国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富达(Fidelity)所管理的平衡型基金(基金代码304)1999年收入中买卖股票差价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是76.19%,但是我们注意到美国股市已连续多年保持良好的上升势头。
股市运行稳定并不意味股指或股票价格不变。从国内外股票市场发展趋势来看,股票指数本身有一个向上发展的趋势,上证指数和深证指数十年来的发展轨迹也印证了这一点;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股票,分红送配复权后,股票价格的长期趋势也是向上发展的。采取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长期来讲也可以获得丰厚的买卖差价,这正是采取被动式管理的指数基金的主要理论依据。在一个剧烈波动的市场中,基金很难长期取得与所承担风险不匹配的超额收益,这也违背了基金稳定性的投资原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一只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实际运作中基金除去按规定以基金净值20%投向国债外,很少投资于其他债券。因此,当股市下跌时,基金应当继续持有资产总值约60%的股票,这从客观上降低了股市下跌的力度。《办法》中规定,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基金持有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其资产净值的20%。这三条规定限制了基金在某一只股票上的投资量,抑制了股市上涨过程中的投机力量。
在竞争激烈的基金行业中,投资连年亏损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很快就会被市场淘汰,这一点在开放式基金上表现尤为明显。但是,投资收益最大化并不是基金的唯一投资目的。作为专家理财的投资工具,基金的投资目标应当是在最大限度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反过来,评价一只基金的业绩表现时,要综合考虑收益和风险两个方面。对基金的表现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会使基金严格按基金契约中所宣称的风险收益匹配原则进行投资,这从客观上有助于股市的稳定发展。
第二,理性投资有助于股市的稳定。
理性投资是指在投资前对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综合进行分析,对股票未来走势有一个合理的预期。作分析离不开信息,虽然在一个规范的股市中,信息应当是完整公开的,但是中小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在对信息的理解上和对信息的进一步处理上有很大的差距。由于知识、阅历和经验的原因,一个投资者不可能对股市的方方面面均有深入的了解,而基金管理公司集中了证券市场中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对新公布信息的理解和反应速度上,要比中小投资者有优势。证券市场中的相当部分信息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这需要有一定技术的人来完成,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显然做不到这一点。
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当股票价格涨幅超过其内在价值时,会卖出手中的股票;当股票价格跌幅超过其内在价值时,会买入相应的股票。这从客观上抑制了股市中的恶性炒作,对股票市场的稳定无疑是有益的。价值型基金在选择股票时正是遵循了这一投资理念。相反,盲目“跟风”的投资者并不考虑股票的内在价值,当股票价格严重脱离价值时,仍然追涨杀跌,从而加剧了股票市场的波动。
再有,当预期股市上涨时买入股票,当预期股市下跌时卖出股票,不能算作“跟风”。在一个规范化、自由化的市场中,股票的上涨和下跌只要没有违规行为是很正常的现象。当股市处于翻转时,即使基金不买卖股票,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也会抛售或购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投资比例的限制客观上要求基金对股票市场起到稳定作用。把股市波动的原因归于基金有失公正。
《四问证券投资基金》一文中提到:近年来,基金也不乏有“做庄”行为。国外的基金法规均规定,通过拉抬对敲等手段进行“做庄”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门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通知》严禁基金故意维持和抬高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所承销的股票。如果有基金进行“做庄”,侥幸一时逃过监管,随着监管力度的增强,这种行为会逐渐消失的。对基金的运作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与基金运作透明度不高有一定关系。新的基金年报和中报要求公布所买卖股票的明细,这将有助于消除人们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一些疑问。
第三,实践证明,经过两年多的运作,证券基金理性投资的理念深入人心,基金作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得到了极大地推广,并逐渐被投资意识较保守的中国投资者所接受。
规范的基金市场从零发展到目前发行规模达530亿左右的基金市场就是明证。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也由初期的误解,把基金当作股票来炒作,溢价100%以上,到现在提高认识理性投资,基金平均折价20%,基本上与国际上封闭式基金的折扣率相当。中小投资者选择基金间接投资股市本身就是理性投资的表现。中小投资者在资金量上、获取信息的渠道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及对信息的反应速度上都很难与基金公司相比。目前市场已经越过2000点,但是今年上半年真正赚钱的中小投资者非常少;反过来看基金上半年的表现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业绩增长,如果中小投资者直接投资股市的收益率低于基金的分红收益水平,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为何不选择基金作为投资工具呢?
基金的投资理念逐渐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基金重仓持有的电子通讯类股票正是去年“5.19”行情和今年春节后行情的领头羊。基金每季度公布的投资组合公告都会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基金在引导股市资金优化配置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按照《四问证券投资基金》一文中关于投资的定义,持有股票6个月以上就算投资的话,我们恰恰认为我国基金持股总额中相当比例是投资而非投机。从历次公布的投资组合公告中,我们不难发现基金重仓持有并且持有期半年以上的股票。如果把基金长期持有这些股票解释为被“套牢”,实在有些牵强。我们对一些基金重仓股的研究发现,基金看好的股票,无论牛市还是熊市,仓位变化不大。如果是被“套牢”,牛市中应可以进行减仓以降低投资损失。基金选择股票一般要经过充分调研,监管部门也要求基金公司买卖股票要有研究报告的支持。基金公司选择股票时要考虑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行业的发展潜力、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等诸多因素,看中的是所选择股票的中长线投资价值。我们不否认基金公司有“势头投资”的短期投资行为,但是这只是战术行为,基金投资的战略目标是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中国股票市场较浓的投机气氛是由诸多因素造成的。这里有上市公司质量问题,也有投资者投资理念的问题。要想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多方面的配合。近期,管理层提出要加强证券市场市场化的力度,完善股票发行制度,以超常规的理念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些措施手段的逐步落实会改善中国股票市场投机气氛较浓的现状。而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基金对改善股市中的投机气氛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国外基金市场的规模相比,我们的基金市场规模还是太小了,基金抑制股票市场中投机的功能表现得还不太明显。这就更要求我们必须加速基金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