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开放式基金试点基本成功
□重点研究适合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入市的新品种
□考虑设立B股基金
中国证监会于5月28日至6月1日在京举办了首届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证监会副主席陈东征在开幕式上指出,规范、发展、创新是我国基金业的主旋律。独立董事应在监督基金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效益、保护持有人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陈东征说,三年多的试点实践证明,证券投资基金对于优化投资者结构、吸引资金入市、稳定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少、规模小,不能满足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基金的品种单一、层次较低;基金运作不够规范,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陈东征指出,当前规范的重点是解决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和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其次,各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交易行为的规范化,强化内控机制;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必须对证券交易行为承担责任。第三是加大对外合作交流的力度,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
陈东征说,发展不仅体现在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增加、规模扩大,更重要的是要创造一种环境,通过公平和适度的市场竞争,使得基金的运作层次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以适应加入WTO后严峻的竞争形势。因而,在发展中一定要强调竞争,基金公司领导层一定要有危机感。
陈东征说,创新,首先是抓好开放式基金的试点,确保试点的基本成功;同时要重点研究适合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入市的新品种;还要考虑设立B股基金。
陈东征说,实行独立董事制度是借鉴国际惯例,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制度,限制基金管理公司与股东的不平等关联交易,完善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监督公司管理层严格履行契约承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这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认识,增加基本业务知识,提高从事基金运作、管理、监督的水平。尽管在法律上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但是,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希望,独立董事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独立地作出判断,独立地行使职权;敢于坚持原则,对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不当行为加以制止;切实履行诚信职责;同时应具有开拓进取精神。
他还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是一项改革的探索,证监会的有关制度仅仅是一个开始,需要经过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欢迎方方面面对证监会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基金部主任张景华,规划委员会委员童道弛、赵海英,证券业协会秘书长马庆泉,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以及来自境外著名基金管理机构的专家在培训班上作了专题讲座。40多位来自14家基金管理公司、3家正在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管人员、独立董事和拟任独立董事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