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今后按市场方式参与申购不再享有单独配售的优惠
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的政策自上周起有重大调整:基金不再享有单独配售新股的优惠,今后按市场方式参与申购。有关人士指出,这一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更好地配合股票发行方式的市场化改革。
中国证监会在一则通知中规定:新股发行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基金可申购新股上网公开发行部分;可按所持股票的市值,申请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部分;可作为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配售新股网下预约配售部分。
通知强调,基金认购新股应遵循新股发行的有关规定,基金帐户申购新股不设上限。
有关基金配售新股的最初规定是自1998年8月起实施的,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11月又发布了一个补充通知,放宽了基金配售新股的比例、金额限制,基金持有新股的时限也更加灵活。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上周在一个公开场合表示,当时这么做是因为考虑到基金的收益者主要是中小投资者,但现在看来有点拔苗助长的嫌疑。
各基金管理公司纷纷对这一调整表示欢迎。几家公司负责人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说,按市场方式参与申购,能进一步促使基金提高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使整个基金业的运做更符合市场化的要求。他们认为,取消单独配售不会对基金净值有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