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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洲说:《投资基金法》有望年底通过审议
2001-03-21 08:00:00 来源: 字号:

  在日前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办的"开放式基金"研讨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透露,《投资基金法》的草案将在8月份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如不出意外,12月份可望通过审议。

  会上,王连洲讲到了在制定《投资基金法》过程中主要遇到的三大问题:

  1、《投资基金法》是统一立法还是分别立法,是只涉及证券投资基金,还是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其它方面的投资基金?王连洲说,按国外的流行做法,一般投资基金立法只涉及到证券投资基金,但国家计划委员会等很多部门呼吁:基金的立法必须考虑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多方面的因素。目前采用统一立法几乎形成共识。

  2、《投资基金法》如何规范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按什么组织形式来管理基金?我国现在采用的只是契约型基金,而国外大部分国家均采用公司型基金。如何规范这两种基金,立法上还存在一些技术上的困难。证监会提出立法主要针对于契约型基金。但经济学家强烈要求立法要针对于规范公司型基金。

  3、对于《投资基金法》如何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对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怎么防范,怎么依法处理等问题,王连洲只说还有待进一步的确定。《投资基金法》对保护投资者权益上有很大的突破,允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

  王连洲认为,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对整个证券市场无疑是个利好的消息,它将使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沟通更为密切。以前封闭式基金只能在大中城市中购买,农村成为一个盲点。开放式基金推行以后,可以利用国有银行的网点分布整个中国,农村投资者也可以很方便地购买到开放式基金。众多当地投资机构可随时将银行资金转到基金市场,大大增加了证券市场资金量;而且开放式基金的推出还能树立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投资者可以根据投资方向,自由地选择任何一家投资基金。由于开放式基金的设立,基金市场由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各个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促使基金管理公司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基金违规操作的现象也会大大减少。

  王连洲提醒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在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运作当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留下足够的现金支付,选择流通性强的股票,保持充分流动性资金资产。

  二、要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相结合。既要注重远期利益的增长,也要注意当前利益的增长。

  三、大量资金将转入开放式基金,有可能对基金管理公司产生撞击。基金管理者务必把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相结合,既可以分散风险也可以保持相当稳定的赢利性。

  四、内部防范风险控制要加强,建立活力高效的运作机制。

  五、基金管理人要在未来的基金市场上取胜,更要注意人才的培养,争取德才兼备。

  六、作为基金管理人,在社会上要树立品牌和信誉,努力发展壮大基金,培养营销队伍,建立起比较普遍的营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