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2月18日进行的华信基金发起人股权拍卖,遇到政策及法规方面的问题,使得股权拍卖前景难料。
山东拍卖总行上周刊登公告,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因债务纠纷,其持有的四宗股权被法院冻结,并强行拍卖,其中包括华信基金1200万股发起人股。基金发起人股被拍卖,是沪深股市破天荒头一遭。
华信基金为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批准的封闭式基金,有效存续期为8年(1993年12月至2001年12月),总份额为1.37亿份,发起人仅一家,即华侨信托公司,基金管理人为华侨信托下属的基金部。
华侨投资基金部在上周五刊登公告称,尚未接到拍卖行准备拍卖通知函。另外,本次拍卖事项可能会影响华信基金进行的清理规范工作,以及可能由此带来政策、市场和管理的风险。
有关人士认为,拍卖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拍卖得标人能否成为华信基金的发起人。按中国投资基金管理的规定,只有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才能成为基金发起人。这就意味着竞拍人需具备基金发起人资格。
而华侨信托出让发起人股,其下属的基金部似乎不能再充当基金管理人。而如果有基金发起人资格的竞拍者标得这部分基金后可以成为管理人,则有违现行法规关于发起投资基金要经过证监会批准的规定;而如果不可以,改变发起人的华信基金又由谁来管理将是未知数。
最后的问题是华信基金正处在清理规范当中,而有发起人资格的竞拍者,拍卖成功后,能不能由其出面,着手进行基金的清理、规范扩募等改制事宜?对这个问题,目前也找不到可以参照的做法。华信基金10月底的资产净值表显示,单位净值(评估值)仅0.956元人民币,低于1元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