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宏源信托发布公告,获准参股国泰君安基金管理公司。国泰君安基金管理公司同时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到11000万元。宏源信托参股后,国泰君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增加到5家,是继7月19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由5000万元增资到15000万元之后第二家增资扩股的基金管理公司。这件事情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规模开始做大,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趋于分散化。
基金管理公司增资扩股适应了我国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是今后一段时间基金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尤其在我国加入WTO进程加快和股市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步子越来越快的背景下,基金管理公司规模做大自是题中之义。但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改变可能具有更大的意义。
在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试点之初,第一批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如“国泰”、“南方”、“华夏”等采用以一家比较大的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为主,其他小一些的金融机构为辅的方式发起。这种“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股权结构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控股的金融机构可以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基金管理公司,由于基金管理公司控制着数十亿计的资金,如果大股东和基金经理人联手,势必会动用基金的资金为金融机构的自营或其他业务服务,这不仅会损害广大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也起不到机构投资者理性投资、稳定市场的作用,相反还会增加市场的操纵,与基金设立的目的就背道而驰了。
从“博时”等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起,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就开始分散,一般采用4家金融机构平均持股的方式进行发起设立,由于股权均分,股东之间互相牵制,这样就淡化了大股东绝对控股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大股东对基金经理的制约。这种“均分股权,分散持股”的股本结构,成为防范基金管理公司与其控股机构之间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的制度保证。
现在借基金管理公司增资扩大规模之机,更多的引进金融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使其股权结构更趋分散,将更有利于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作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更好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同时,对于基金业本身的发展也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对宏源信托来说,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会带来一笔比较稳定的收益。国泰君安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管理的资金大约有55亿,就按最低的管理费比率1.5%来算,一年有8250万元左右的收入,宏源信托出资2670万元,占20%的股权,那么一年有1650万的收入,投资利润率高达62%。随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规模逐步扩大,以后的收益可能还会提高。由此看来参股基金公司对于金融机构是一个非常好的投资机会,参股基金公司对于目前金融类的上市公司来说也是潜在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