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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昌久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的公告
2000-08-01 08:00:00 来源: 字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22号《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下属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昌久基金现任基金管理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昌久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l、摘牌

  本基金在清理规范过程中,适时向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申请摘牌,终止交易。

  2、进行资产置换

  本基金资产中除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和国债以外的全部非流动性资产由原基金管理人和发起人按不低于评估价值置换为现金资产。

  3、合并

  本基金将根据200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结果,与苏建基金、建皖基金实施合并(以下称“基金合并”)。参与合并的基金均从资产净值中提取1%作为合并及上市相关费用,其余基金资产净值将以1∶1比例折算为新基金单位。基金合并后,本基金已发行的全部基金单位将转换为合并后新基金的相应基金单位,本基金持有人将转换为合并后新基金的持有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并后,拟将基金管理人更换为中国证监会批设的、由符合条件的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发起组建的新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称拟任新基金管理人),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现任基金管理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其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享有并承担。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基金资产暂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管理。

  5、更换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并后,拟将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建设银行,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现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其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由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称拟任新基金托管人)享有并承担。(中国建设银行的简介见附件三)

  6、基金发起人

  基金清理规范、合并后,合并后基金的发起人拟更换为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和拟任新基金管理人的部分发起人,承担发起人的义务,行使发起人的权力。

  7、基金资产移交

  基金清理规范后,现任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资产移交协议在适时确定的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把经过资产置换后的基金资产移交给拟任新基金托管人托管。

  8、更名

  基金合并后,新基金名称拟定为“通宝证券投资基金”。

  9、审议新基金契约

  审议通过由通宝证券投资基金新任发起人、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及拟任新基金托管人共同起草的《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自该新基金契约生效之日起,原基金章程自动失效(《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摘要见附件四)。

  10、申请上市

  基金合并后,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在适当时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1、扩募和续期

  基金上市后,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扩募和续期。

  12、基金收益分配

  为加快合并、上市进程,简化基金单位折算方法,现任基金管理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提议本基金以前年度已实现的损益不分配。

  13、授权

  建议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全权办理基金摘牌、合并、基金资产移交等事宜,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签署或确认《合并协议》,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与拟任新基金托管人签署或确认《资产移交协议》,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与拟任新基金管理人签署《更换管理人协议》,授权拟任新基金管理人与拟任新基金托管人签署或确认《基金契约》、《托管协议》等有关基金合并和基金资产移交的法律文件;在基金合并和基金资产移交后,授权拟任新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场所并在适当时间内全权办理基金上市及申请扩募事宜。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截止2000年7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登记在册的昌久基金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

  三、表决须知:

  l、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填写通讯表决书后,请于2000年8月8日17:00以前将表决书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所在地邮戳标记为准)、传真或送达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2、为便于基金持有人通讯表决,对以上议案的表决采用只统计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办法。如对以上任何一项议案持反对或弃权意见,请在相应()内作“√”标志。对议案未表决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表达意愿的持有人将被视为同意该项议案。

  3、请授权代表邮寄、传真或送达填写完整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通讯表决书(见附件二)。

  4、法人持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与表决书一同邮寄、传真或送达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投票。

  5、通讯表决书和授权委托书复印均属有效。

  四、表决书返回地址:

  l、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28号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邮政编码:100031

  请在信封上注明:“昌久基金持有人大会”字样。

  2、传真:010-66068359

  五、咨询电话:010-66062492,66068393

  联系人:赵雷,刘学红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七: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昌久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持有基金名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基金份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二○○○年八月 日

附件八: 通讯表决书

  持有人姓名:

  持有基金名称:

  持有基金份数(万份):

  身份证号码:

  基金帐户号码:

表决议案表决意见

  一、本基金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将适时向证券交易中心申请摘牌,终止交易。

  反对()

  弃权()

  二、本基金资产中除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和国债以外的全部非流动性资产,由原基金管理人和发起人按不低于评估价值置换为现金资产。

  反对()

  弃权()

  三、根据200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结果,昌久基金、苏建基金、昌久基金将实施合并,各基金均从单位资产净值中提取0.01元作为合并及上市相关费用,其余按照1:1比例折算为新基金单位。基金合并后,各基金已发行的全部基金单位将转换为合并后新基金的相应基金单位,原基金持有人将转为持有合并后新基金的相应基金单位。

  反对()

  弃权()

  四、基金合并后,基金管理人拟更换为中国证监会批设的、由符合条件的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发起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拟任新基金管理人),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现任基金管理人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享有并承担。

  反对()

  弃权()

  五、基金合并后,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其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由中国建设银行享有并承担。

  反对()

  弃权()

  六、基金清理规范、合并后,合并后基金的发起人拟更换为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及其部分发起人。

  反对()

  弃权()

  七、基金合并后的现任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资产移交协议在适时确定的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把基金资产移交给拟任新基金托管人。

  反对()

  弃权()

  八、基金合并后的新基金更名为“通宝证券投资基金”。

  反对()

  弃权()

  九、由新任通宝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及托管人共同起草的″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取代原基金章程,自该新基金契约生效之日起,原基金章程自动失效。

  反对()

  弃权()

  十、基金合并后,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在适当时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反对()

  弃权()

  十一、新基金上市后,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在适当时间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扩募和续期。

  反对()

  弃权()

  十二、本基金以前年度已实现的损益不分配。

  反对()

  弃权()

  十三、本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全权办理基金合并、基金资产移交事宜及签署《合并协议》;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与新任基金管理人签署《更换管理人协议》;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与新任基金托管人签署《资产移交协议》;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与新任基金托管人签署《基金契约》、《托管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在基金合并和基金资产移交后,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场所并在适当时间内全权办理基金上市、调整存续期及申请扩募等事宜。

  反对()

  弃权()

  持有人(或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二○○○年八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