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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
2000-08-23 08:00:00 来源: 字号: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扩募配售比例为1:1.456439,每份基金单位的配售价格为1.01元人民币。本次扩募先由基金发起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500万份基金单位,认购价格以权益登记日(全面摊薄)的每基金单位净值加0.01元人民币发行费用计算。

  2.本次扩募配售的同时,本基金存续期限由2002年5月27日延长至2007年5月27日止。

  3.本基金的扩募配售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46号文批准。

  4.本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配售扩募,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人未认购的部分,将面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

  5.本基金配售、认购时间表列示如下:6.本公告只对金元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0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以及2000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扩募配售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金元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指《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本公告:指《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

  持有人:指本基金单位持有人

  权益登记日:指配售认购权的登记日期

  协调人:指本基金本次扩募配售协调人

  商业保险公司:指具有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

  三、本次扩募的基本情况:

  1.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概要:

  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是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连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3号),清理规范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51.12万基金单位。

  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基金原存续期为10年(1992年5月27日至2002年5月27日),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于2000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发起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本次扩募、续期背景:

  金元基金(大证利民、工信可转、大信基金和建信基金合并而成,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的前身)于2000年3月3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了临时持有人大会,经过清理规范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并上市后,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上市后的扩募、续期、更名等事宜。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00年7月11日上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扩募、续期和更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46号),同意本基金的基金单位总份额由原20151.12万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50000万份基金单位,存续期限延长五年至2007年5月27日。

  3.扩募配售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46号文《关于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本基金由原20151.12万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50000万份基金单位,即配售总量为29848.88万份基金单位。

  其中,基金发起人先以基金权益登记日的每基金单位净值加0.01元的价格认购500万份;同时以基金现有基金总份额20151.12万份为基数,按1:1.456439的比例,向2000年8月29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配售,可配售的基金份数为29348.88万份;基金持有人不认购部分由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认购,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认购数量超过基金持有人不认购部分数量,则按比例配售;商业保险公司认购后的剩余部分,由基金发起人全部认购。

  4.扩募配售价格:本次基金扩募配售价格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加计0.01元扩募费用计算,面值为1.00元人民币,配售价格为1.01元人民币。发起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以权益登记日(全面摊薄)的每基金单位净值加0.01元人民币发行费用的价格认购。

  四、扩募配售方案:

  1.扩募配售对象与配售比例:

  本次扩募配售对象为权益登记日(2000年8月29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持有人,配售比例为1:1.456439,并首先上网进行配售;尚未在上海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持有人,如在2000年8月29日收市前没有在上海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将失去配售认购资格。

  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人未认购的部分,将面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商业保险公司认购后的余额,由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全部认购。

  2.扩募配售地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营业网点。

  3.基金配售对象可在指定配

  售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营业网点以公布的配售价格和配售认购办法进行认购缴款。

  4.权益登记日、除权基准日:

  权益登记日:2000年8月29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30日

  五、配售认购、缴款程序:

  1.认购缴款的起止日期:

  认购缴款的起止日期为2000年8月30日至2000年9月5日(期间交易日),逾期未缴款的持有人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自2000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7日,为商业保险公司申请、认购、缴款日。余额由基金发起人认购。

  2.符合配售条件的持有人应在认购缴款前向自己的资金帐户中存入足够资金,一经办理认购手续,认购资金即被冻结,投资者完成认购手续后,不得撤单。

  3.认购、缴款地点与办法:

  符合配售条件的持有人在认购缴款时间到其托管券商(证券交易营业部)处办理认购缴款手续,认购简称:“金元扩募”,交易代码:“705010”每份基金单位价格为1.01元人民币,认购数量限额为截止权益登记日所持的基金单位份数乘以1.456439的配售比例后取整数。

  4.配售认购结束后,由上交所的交易系统统计有效认购的户数和有效认购总量,并将放弃认购的数量于2000年9月6日前通知本基金管理人。尔后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认购缴款。参与配售的商业保险公司请于9月7日前将配售款划至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金元帐户。

  5.有意参与配售的商业保险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上交所直接开设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填写《金元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要约表》(可复印放大),加盖公章后于2000年9月5日收市前,以传真方式传回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世伟胡朝晖

  联系电话:0755-5414478或0755-5429988转8512传真:0755-5543121

  如果持有人放弃配售的数量高于或等于各保险公司认购要约数量之和,则按各保险公司要约的数量配售;假如持有人放弃配售的数量低于各保险公司要约认购的数量之和,配售给单个保险公司的数量,原则上按照要约认购数量的比例计算。

  6、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将于2000年9月6日12:00前,将《金元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承诺和缴款通知书》以传真方式通知申请认购的商业保险公司。

  附:《金元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要约表》

  六、清算、交割与扩募费用:

  1.本基金权益登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机在配售认购结束后自动完成,基金持有人名册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软盘方式交给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协调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除上网定价配售扩募的手续费外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3.上网定价配售扩募的手续费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实际认购金额的千分之二点五提取,交易所按参加上网配售的证券营业部的实际认购量,将该笔手续费自动划转到各证券营业部帐户.

  4、扩募费用在扣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扩募协调人费用、扩募公告费等费用后,余额归基金所有。

  七、基金扩募部分的交易:

  持有人获配认购的基金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扩募后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仍按照《基金契约》、《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本基金发起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扩募后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1%,在基金存续期内持有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0.5%,发起人持有的其余部分在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二个月之后方可流通。

  八、扩募有关当事人

  1.基金发起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东路深港花园三楼

  法定代表人:骆新都

  电话:(0755)5429988

  传真:(0755)5543121

  联系人:邱孝斌

  2.基金扩募协调人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31-4458115

  联系人:毛劲虎

  3.律师事务所

  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姜辉

  联系电话:0411-2809177

  经办律师:姜辉张树贤

  4.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蛇口兴华路海滨花园海滨中心商场A座3楼

  法定代表人:朱祺珩

  电话:0755-6816079

  经办注册会计师:邓建新魏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