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签署的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网商银行作为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机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基金名称 |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 华安汇财通货币 | 000709 | 
	 
	自2019年7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网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及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 机构名称 | 网址 | 客服热线 | 
|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mybank.cn | 95188-3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www.huaan.com.cn | 40088-50099 |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