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9号文核准,本公司原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0% |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 | 
|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 |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 | 
	
	本公司将尽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与股东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