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昨日披露,目前新设交易场所的势头得到遏制,已有八省(区、市)通过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分别是浙江、湖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深圳。
披露信息显示,近期部分省(区、市)已经相继完成本辖区清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并陆续向联席会议报送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联席会议同意上述八省(区、市)部分交易所保留和备案申请,要求八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各类交易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死灰复燃,确保各类交易场所依法运营,规范发展。
据介绍,下一步,联席会议将继续加强对各地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服务,推动各地尽早完成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目前,大部分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对各类交易场所组织了检查,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停止交易、纠正违法行为。新设交易场所的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重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各省级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责任主体。据了解,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办发〔2012〕37号文件提出的“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对各类交易场所认真排查,合理确定保留的交易场所数量、规模和分布,对存在问题的交易场所该关闭的关闭,该整顿的整顿,该规范的规范。根据国发〔2011〕38号文件的要求,除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