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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业上市提速 大金融为大文化插上资本之翼
2010-04-09 17:07:51 来源: 证券日报 字号:

  4月8日中宣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培育保险市场、实施文化产权评估交易等具体举措,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是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配套文件。这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金融全面支持文化产业的指导性文件,既涵盖了财政部与一行三会,也涵盖了文化部、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可以说是大金融与大文化相辅相成,结合最为紧密的政策。

  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离开文化企业的壮大。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文化产业由文化事业脱胎而来,明显地分为“国家队”和“民间队”:前者为行政划拨,资产体量大、质量好,但现代企业管理的动力不足;后者由民间投资自发形成,拥有先进的媒介形态和商业模式,但苦于体量小,缺乏资金,难以获得较快的发展机遇。

  正是基于此,《意见》明确了对文化企业各个阶段的金融支持政策,既有对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支持扶持办法,也有对成熟期文化企业的优惠措施,贯穿了文化企业的发展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出台的扶持政策中,提出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并购、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等政策,属于机制上的重大突破。

  文化企业上市提速

  《意见》指出,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产业的直接融资规模。这意味着,将有一大批文化新军登陆A股市场。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上交所正在对10家比较符合条件的文化类企业实行全程服务,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报送监管层;而准备到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文化类企业数量更多。

  目前A股市场中共有19家文化类上市企业,但以图书出版、报刊广告以及广电影视制作等企业为主,缺少演艺行业等“纯文化”的上市公司。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在2009年两会期间略带遗憾地说,目前还没有文化部主管的公司在国内上市,为此,文化部在推动所辖机构转制的同时,也积极培育和扶持有能力的企业,努力突破“零上市”。

  而据文化部相关人士介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已有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江通动漫、珠江钢琴等公司有望登陆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而“中字头”一批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如中国对外文化集团、中演集团、中国动漫等仍然在积极推动转企改制。

  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由文新集团、西部集团和牡丹影视公司联合组建,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组织原创精品舞剧和海外市场演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更名上海城市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落实投资方增资事宜,准备登陆创业板。

  江通动漫已经上报创业板IPO材料,目前仍在初审阶段,拟发行3000万股。江通动画在整合内容、播放渠道和动漫衍生品研发方面的产业链布局完整,并始终将重心放在内容研发和原创之上,形成核心品牌和竞争力。

  珠江钢琴是国内首家完成股改的大型国有乐器企业。珠江钢琴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伟林称,目前集团已经在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择机上市。

  但是,了解上市流程的券商内部人士表示,即使获得政策支持,这些文化企业要真正登陆资本市场也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因此,在短期内尽快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需要银行信贷、保险资金等全方位帮助。

  打破文化企业融资瓶颈

  “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难在银行嫌贫爱富。”天艺同歌国际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樊星在为他的小剧场话剧项目“繁星戏剧村”筹款时深有感触:“民营演出公司没有剧场,没有固定资产,有的只是我们的表演和创意。可这样的无形资产,银行不认可。我们怎样才能说服银行给我们放款?”

  樊星遇到的问题是许多小型文化企业共同的难题。由于公司规模小,按传统观念评估的资产规模小,不能有效融资。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适合文化产业项目的多种贷款模式中,将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这个政策正对我们的路子。”樊星说。运营大半年来,繁星戏剧村并没有拿到银行贷款,只能依靠亲戚朋友们的天使投资,舞台剧目包装、宣传方面等经费处处捉襟见肘:“缺了这些柴,这壶水真就烧不开。希望这些政策能够尽快落实,解决我们的盼薪之苦。”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

  为文化企业

  并购“造大船”

  文化产业要做大做强,其核心的意义是打造一批资产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收入利润丰厚的文化企业。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文化企业单位大都是单一业态,没有能出海行驶的“航空母舰”。

  要让企业做大,就要让企业打破地域、行业和主管部门的界限,进行并购。在这方面,《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这是国家首次明确允许对文化企业施行并购贷款;同时,《意见》还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增发手段再融资,进行并购重组,这意味着收购手段将多元化,有望切实打通上下游产业链、进行跨地域、跨媒体和跨行业整合,实现利润的倍增。

  目前,在出版社改制、三网融合等一系列大政策背景下,文化企业面临并购的高潮:时代出版已经率先出手并购中央部委所属的出版社,盛大文学接连并购小型文学网站。

  平安证券一位人士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文化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的意愿将相当强烈,增加新的收购方式和金融支持政策,有利于降低收购成本,提高收购效率,进一步提升收购和整合的质量。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增发来进行并购,可以认为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但还需要出台具体措施来切实推动,例如能否改进再融资并购项目的审批程序。

  保险资金允许

  投资文化企业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不仅要利用银行和证券市场资金,还要利用保险机构、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以多元化资金体系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文化企业的债权和股权,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积极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态。

  分析人士认为,允许保险资金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融资功能,这意味着保险资金获许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的类别有所突破。根据修订后的新保险法,保险资金原则上允许投资金融类未上市公司股权,但具体层面还需要制定细则。而投资文化类企业股权和债权,是对这一细则的拓展。

  实际上,文化企业改制过程中,已经有众多资金介入,其中既包括各类风投与私募股权基金,也包括券商,如联想弘毅成为江苏凤凰传媒集团的战略投资伙伴,中银国际等多家券商提前投资文化企业。在创业板退出机制已经明确的前景下,未来必然有更多的资金借助文化企业上市的热潮,抢占“变身亿万富翁”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