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新政今日实施各路机构积极备战市场
今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据了解,目前许多券商、基金公司都在积极申报QDII新业务,原本冷清的银行QDII业务也有升温趋势,另外,许多保险系公司亦有意在此业务上分杯羹。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同机构推出的QDII产品不尽相同,未来市场各类QDII产品的竞争共存局面将不可避免。
价值取向不同
银行重保本券商更激进
据了解,现有的QDII产品主要是银行推出的QDII产品与券商、基金公司已推出或者即将推出的外币基金。
就基金QDII产品来讲,华安基金是国内首家“吃螃蟹”的基金公司。2006年11月,华安成立了国内首只QDII基金——华安国际配置,该基金募集资金1.97亿美元,根据该基金净值公告,截至5月30日,其净值为1.05美元,半年净值增长5%。
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券商、基金公司正在积极准备QDII业务资格的申请工作。由于国内券商本身不具有开展海外资产管理业务的许可牌照,因此,一些券商认为,初期与外资机构的合作是比较合适的选择,而一些在香港市场设有分公司的国内券商更是期望早日获得资格。一家有海外投资背景的基金公司表示,过去都是帮助海外机构设立中国基金,投资到国内市场上来,现在方向不同,是帮助国内资金投资到境外市场上去,由于这几年的积累,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经验,无论是在人才上还是技术上,都有了一定的基础。业内人士也认为,具有海外投资经验,将有助于券商、基金获得资格。
相对于券商和基金来说,银行的QDII步伐显然要快一步,目前,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汇丰银行、东亚银行和恒生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QDII产品。此外,交通银行推出的“得利宝·QDII——珠穆朗玛”将在7月10日截止认购,7月20日起可投资港股市场,该款产品是投资于香港股票、亚太区货币、美国短期国债指数组合的QDII新产品。该产品100%美元本金保障,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外汇及债市,充分考虑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最多可将50%的资金投资于在香港上市的大型H股。
一位基金界人士告诉记者,虽然银行、券商、基金公司都在积极研究旗下的QDII产品,但这些产品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区别。他表示,就目前现有的银行QDII产品来看,投资对象着重于货币市场、债券或者与外汇市场汇率走势挂钩。而券商和基金研制的QDII产品,就以华安国际配置基金为例,主要投资对象则侧重于投资纽约、伦敦、东京、香港等国际资本市场,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信托凭证、商品基金等,基金收益基本与所投资资产类综合表现呈同向变动,能够使得投资者实现资产的全球配置,分享全球经济增长的收益。
交通银行存款投资产品副高级经理施峥嵘称,券商、基金和银行的QDII产品的价值取向也有不同,她指出,相对来说,银行的QDII产品更侧重于保本,风险性会小一些,而券商基金的产品可能会更加激进。
银行系客户
短期内面临分流
施峥嵘认为,券商和基金推出QDII产品也是市场开放的一个必然趋势。但是她指出,新政策中明文规定“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集合计划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基金或者券商推出的QDII产品的投资额度是有严格的限制的,所以银行系产品短时间内所受到的冲击不应该太大。但是她承认,QDII产品对券商基金全面放开后,短期内,对银行系面临客户分流的局面。
对于交行6月份推出的QDII新产品的销售情况,施峥嵘表示具体数据尚未统计,可以肯定的是销售情况令人满意。她透露,目前银行系QDII市场也在逐步放开,为了提高银行QDII产品的吸引力,中国银监会不久前把QDII产品的投资范围扩大至境外的股票市场,主要是香港市场。而欧美市场的投资也正在证监会的审核当中,估计很快就会放开。
不过由于投资者担心人民币升值因素可能抵消境外理财产品的收益,银行系QDII产品的销售前景并不乐观。
一位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基金、券商系QDII不论在可投资的境外市场范围,还是具体投资工具上,都有更广泛的操作空间。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票据、回购协议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票,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等;公募基金;固定收益、股权、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甚至远期合约、互换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不同产品
满足不同投资群体
民族证券分析师李媛表示,针对基金管理公司、券商的试行办法没有股票投资份额的限制,并且投资范围更广泛、品种更多,引入了金融衍生产品,更具灵活性和多样性,能够真正起到培养国内机构国际化管理能力的作用。新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证券公司“靠天吃饭”和单纯依靠国内市场的现状,为它们提供了新的赢利模式和赢利渠道。
从政策层面看,券商、基金公司系QDII产品无论在投资品种还是投资区域上都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银行系QDII也有丰富的运作经验。施峥嵘表示,交行已同国外多家投资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由于良好的运作,进一步拓宽了投资范围和品种。由于国内银行有较好的声誉,在产品组合与创新方面有很强的能力。她认为,不同的QDII产品可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人群。而券商、基金系QDII产品的出现也是国家金融市场投资平衡的一个要求。
此外,还有消息称,保险系QDII产品也呼之欲出,目前保险公司都在积极研究QDII业务,因此有专家预言,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系QDII三分天下的格局即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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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将及时增加QDII投资额度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今日将开始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昨日接受采访时称,随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获得者增多和境外理财业务拓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及时增加QDII的投资额度。
李东荣4日在参加“湖南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进展及成效发布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部门,近来不断探索和推进QDII工作,相关业务建设自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已取得可喜进展。
据他介绍,银监会已于5月份调整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允许银行QDII产品可直接投资境外股票市场;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也颁布了文件,拓宽了信托公司的境外理财空间;证监会在6月份发文明确了基金公司和券商可以境外进行证券投资。
李东荣还披露,2004年下半年发布实施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目前保监会、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三个部门正在联合研究进行会签,新的保险资金境外运用办法有望在最近发布。
他说,自允许银行等机构进行境外理财以来,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总计已批准20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其中19家银行的额度为148亿美元,4家保险公司额度为52亿美元,一家基金公司为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