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中国工商银行可望率先获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在基金公司设立模式上,共有参股、控股或组建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三种,设立的原则是"法人分业、集团混业、功能监督"。工行会选
择何种模式,知情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目前还没有最后敲定,但工行将完全服从监管部门的要求。
这位人士强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有一点比较特殊,那就是商业银行不可能托管其下辖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业内人士分析,工行之所以有望第一家设立基金公司,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网点众多,目前营业网点大约为2.5万家,而且大都集中在城市地区,这在相当程度上有利于未来基金产品的发行。
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后可发起各种专门类型的基金,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各类证券型基金以及股权投资基金。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工行人士曾表示,商业银行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比如以商业银行一级法人作为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起人,商业银行下设"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中心"准法人机构等。
另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也正在积极筹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