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潮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于其成因的分析很多,有一种说法是赎回潮都是卖大户惹的祸。在赎回潮初起之际,这一观点获得了公开披露的数据支持,因而得到市场的认同。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发生了巨大变化。
赎回主力由大户变成小户
赎回潮初起的2002年第四季度组合表明,13只基金赎回率与户均认购额的相关系数为-0.6,其绝对值大于临界值R0.05(11)=0.553,说明二者显著负相关;其中8月以后发行的8只基金的赎回率与户均认购额的相关系数为-0.781,绝对值大于临界值R0.05(6)=0.707,二者也显著负相关。总之,户均认购额越大,赎回率越高,反之亦然。可见,赎回潮的确是卖大户惹的祸。
然而,2003年第二季度投资组合则显示了相反的结果,基金的赎回率与户均认购额二者由负相关转为正相关。概言之,二季度开放式基金的赎回特点是:户均认购额越大,赎回率越低,户均认购额越小,赎回率越高。这是一个转折性变化,它表明赎回潮的主力已由大户变成了小户。遗憾的是对于这样一个重要变化,市场一直迟迟没有反应。
上述变化向我们透露了下述信息:
1.基金对机构大户的优惠促销策略已取得了成效。可以预期基金将继续对机构大户采取让利优惠。
2.基金潜在的大户资源已显拮据。随着基金快速发行的延续,供求失衡加剧,捧场资金中的大户比例在减小,小户比例在上升,说明基金可挖掘的大户资源已经跟不上基金规模的快速扩张。
3.小户加入了赎回潮,其势且猛。小户的推波助澜可能使开放式基金的赎回压力更显严峻。
改差别费率为公平费率
因此,基金要持续扩张规模,有效抑制赎回,就应当把发展中小投资者加入基金作为自己的头等大事。然而,基金依然奉行“大户至上”的理念。虽然有些基金管理公司开始把目光投向中小投资者,但是在费率这个关键问题上依然对中小投资者采取歧视性政策。一方面,对大资金实行极低的费率甚至零费率,鼓励其随意进出,从而继续加剧发行泡沫和赎回潮;另一方面,对小资金继续实行较高的差别费率,因而难以赢得中小投资者的欢心。
因此,这就要求基金放弃对中小投资者的歧视性费率政策,使之享有与大资金相同的公平费率。我们不应当走美国把基金建成“富人俱乐部”的老路,而应当把它建成为中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共同富裕之门”。
此外,基金管理公司不应当把认购申购赎回费与券商的佣金攀比。佣金是券商的主要收入,并且券商要鼓励投资者频繁买卖,因而券商实行差别佣金是合理和必要的。基金则不然,其主要收入是天天按净值计提的管理费,且其只鼓励投资者买(认购申购)和持有,不鼓励甚至厌恶投资者卖(赎回),因而认购申购赎回费率没有必要按资金多少实行差别费率。
适当提高赎回费率
在大幅度降低中小投资者的认购申购费率的同时,可以适当提高赎回费率,这也不应当受“国际惯例”的束缚。应当明确,赎回费率的高低应决定于持有人持有时间的长短,而不应取决于资金多少,这是由赎回费的性质决定的。现在,一些基金一方面对中小投资者采取歧视性赎回费率,另一方面不断降低机构大户的赎回费率甚至为零,这不是抑制赎回潮,而是鼓励大户赎回。究其因,还是为了讨好机构大户,以求得较好的首发规模。这样做虽然有利于首发时挣得面子,但随后而来的赎回潮又把面子全给丢了,终是一场空。
索罗斯创建双鹰基金时首募规模只有区区25万美元,我们为什么一发行就非得几十亿元不可呢?难道我们真的一点也没有由小做大的自信心?适当提高赎回费率对中小投资者不会产生多少负面影响,但对大资金的赎回却能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有利于基金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