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重新登记挂牌后的杭州市工商信托推出了规模2000万元的“证券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含有一个增强流动性的方案:在受益人提出转让他们所持有的收益权累计达到信托资金的30%即600万元时,发行该产品的信托公司承诺发起一个新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以受让拟转让的受益权。此前,中煤信托在推出的“车公庄危改小区贷款项目”中也有类似的承诺:受托人将提供不超过本信托计划资金20%的固有财产(资金),用于受让持有期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信托受益权。
信托公司承诺受让自己所推产品的受益权,这与开放式基金承诺赎回颇为类似。有市场人士认为,这将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并使信托具有挑战基金的能力。
信托公司的积极尝试
对于业内的这一新动向,外经贸信托公司总经理李明璋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目前信托业务还处在探路阶段,增强产品的流动性应该是一种积极的尝试。从目前的相关法规来看,并不存在限制信托产品转让的条款,存续期内的产品可以在投资者之间通过柜台交易的方式进行。李明璋说,当然这种转让受到地域和信息传播方面的局限,信托公司可以考虑在自己网站上提供信息平台。
目前信托公司越来越多地推出了证券类产品,从年初上海国投推出“基金债券组合投资信托”开始,先后有英大信托、山西信托、百瑞信托和衡平信托推出了以股票、债券、基金以及其他金融产品为投资对象的信托计划。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孟辉认为,这表明信托公司的理财范围逐步向证券市场倾斜,以信托相对灵活的制度安排,将对证券投资基金产生一定的压力。
当前开放式基金的日子不太好过,不但扩容困难,而且遭遇了投资者的赎回潮。由于采用固定费率,即使在去年普遍亏损的情况下,基金公司仍提取了10亿元以上的管理费用,使投资者对基金专家理财信心也有所动摇。相比之下,证券信托计划的一个明显优势是管理费用与投资绩效挂钩,这对受托人是一个有效的激励。另一方面,有人认为基金优势是流动性强,可随时通过交易变现,因此前述信托产品增强流动性的举动,是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李明璋认为,信托产品的流动性与基金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信托产品的持有者大多应是偏好固定收益的投资者,他们对流动性的需求本就不像基金投资者那么强。而且比较来看,目前信托产品往往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这正是在产品设计中考虑了对投资者流动性损失的补偿,属于一种风险收益。
信托与基金的竞争
随着信托越来越多地涉及证券领域业务,并且借鉴基金的优势不断地进行创新,人们认为其大有挑战基金之势。广东证券发展研究中心初昌雄指出,作为市场化程度更高的资金信托,有着基金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信托进入的壁垒较低,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的设立必须经证监会审查批准,最低募集数额不得少于2亿元,开放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该基金方可成立,并且在设立募集期限内,最低认购户数必须达到100人。而资金信托的设立要容易得多,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要是经批准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均可以开展资金信托业务,信托投资公司设立资金信托产品无须审批,只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对每一个资金信托计划,也没有募集期限和最低额度限制,只规定集合资金信托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其次,信托投资范围广泛、灵活,而基金的投资组合有具体的规定,如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等,这些限制使得现有的基金风格雷同,对投资者吸引力不足。而且,信托投资范围的广泛灵活,以及低成本运作使得信托投资能取得较高的收益,现有资金信托品种的预期年收益一般在3.5%-6%之间,虽然预期收益能否实现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但这确实是信托与基金争夺投资者的杀手锏。另外,信托的收费模式更趋市场化,表明信托公司与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决心,对基金业实行的固定管理费率是一个挑战。
关于信托与基金的竞争,李明璋认为不能笼统地把两者对立起来看,资金信托的应用形式及目标客户和基金还是有区别的,而我国的投资管理人还远没有到垄断竞争的阶段。现在基金有稳健型、成长型等分类,说明即使在偏好基金的大客户群中还能细分,而信托产品的定位与基金差异就更大了。之所以现在很多信托涉足证券领域,李明璋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信托与证券有很深的渊源关系,现在的许多证券公司是信托催生的,所以信托公司在经验、人才方面更乐于从事证券类投资;二是从应用端看,和实业投资比,证券投资的成本较小,评估及风险控制相对容易,透明度较大,投资者也更能接受。但是,信托从事证券投资有规模不经济问题,因为受到信托合同“200份”的限制,形成的资产池往往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