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昨天表示,按照我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以及受人大刚刚换届等因素的影响,《证券投资基金法》年内不一定能出台。
成思危是在昨日召开的"2003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的。成思危称,按照我国人大立法程序,一个法律草案至少要经过"三读",而在第三读之前,须先消化第二读的争议;如果"三读"争议还很大,也有"四读"的先例。同时,人大刚刚换届,新委员对《证券投资基金法》还有一个认识、了解的过程。因此,《证券投资基金法》年内不一定能出台。
成思危同时表示,现行的一些法律对风险投资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比如,《公司法》的一些规定显然不适合风险投资的运作特点,现行税法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双重征税也显然有失合理。他说,在对这些法律作出适当修改的同时,应尽快起草《风险投资法》,以促进风险投资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