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田瑞璋日前在上海表示,除了基金托管的基本业务外,在增值服务领域,基金托管人还可以开发出越来越多的业务品种,环球托管和主次托管人模式也有望很快出现。
田瑞璋认为,目前我国各家托管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都服从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中对托管人职责的规定,范围大致趋同,增值服务基本处于空白。而境外的大型托管银行其增值服务不仅品种繁多,而且特色鲜明,主要包括:收集并提供上市公司信息、代收利息、代行股东投票权、代支付有关开支、基金绩效风险分析、基金信息报告、基金税务、报表定制、信息咨询、债券服务、投资异动监控、通讯租赁、外汇服务和电子银行服务等,在增值服务领域,我国的基金托管人还能有许多工作和业务可以开展。此外,随着托管业务不断扩大和投资地域、投资范围不断拓展,为满足QFII以及未来QDII机制的需要,环球托管和主次托管人模式不久将很快出现。在境内业务中,随着社会保障基金理财业务的不断扩大,为提高对客户服务的水平和工作效率,托管业务的属地化服务也将成为必然,总分行体制下也将有可能实行主次托管人的业务模式,以适应开拓托管市场的需要。
田瑞璋同时表示,在各类社保基金中引进托管人是大势所趋。他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还没有普及托管人制度,相信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委托人和投资管理人都会逐步强化对引进托管人制度的需求。除全国社保基金已明确引入托管人制度外,基本养老基金、企业年金、医疗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保基金也将全面引进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