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统计一下,目前有着技术合作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已不下十余对,其中更有一批公司共同朝着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目标努力。在拟建立的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中,既有外资参股已有基金管理公司的模式,也有境内外双方设立全新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模式。在经过了几番接触和"摸底"后,如今的谈判完全已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随着"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的颁布和即将实施,法规方面的障碍已经消除,境内外各方的利益协调成为了最终成败与否的直接因素。那么,在首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亮相前,还有哪些问题最需要解决呢?
对于现在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吸引外资股东参股,最要紧的是过好"老股东关"。如何说服原有股东出让或转让所持股份,是引入外资新股东的必要条件。而说服老股东部分或完全退出的一个核心问题又在于出让价格。另外,协调好经营层和股东的想法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从证券公司而言,简单的股权结构免去了不少麻烦。而从实际运作角度来说,正如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傅德修所言,境外资产管理与境内证券公司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有着股东结构相对简单,资本明晰的特点,但运作等待时间会稍长,同时建立历史业绩也需要一些时间。施罗德集团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副主席雷贤达也表示,从证券公司而言,在设立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同时,还将面临发起设立,或者已经发起成立的纯内资基金如何协调的问题。
无论是上述两种方式的哪一种,在境外方的顾虑中,如何规避名誉风险,作为少数股东,如何确保小股东利益不受损,是其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荷银投资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范启诚曾表示,境内外双方在价值判断上的不同是个很大的难点。从境内方角度来看,中国基金业是一个发展很快的行业,也就是说,有着很大的盈利空间,因此希望有较高的溢价。而从外方来说,中国市场有着很大的潜在不确定性,必须在出价时考虑在内。此外,中国基金市场变化很大,同样充满了变数。
与此同时,雷贤达表示,外资参股基金公司中,各种职能委员会能否真正起到各自的作用是公司绩效的一大保证。与之相关,境外方在新公司的组织架构中的位置,以及境内外双方在控制权和发言权就成为了谈判的一个重点。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目前合作的两大模式来看,相比较而言,证券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内外配对"在整体上占有先机。据称,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和海通证券公司的合作就进行得较为顺利。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总裁吴瑞祺认为,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投资组建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就好比是一个认股权证的投资,在承担有限风险的同时,去争取最大程度的收益。
虽说谈判有难度,但正因为境内外双方有着朝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的共同意愿,因此排队候选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仍不在少数。尽管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众多公司共同的想法。如今的艰苦谈判为的是未来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运转能够更顺畅。也许,并不是所有的现在境内外合作伙伴最终都能进入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阵营,但从中脱颖而出一批成功合作的例子绝非奢望。
随着法规这一最大不确定因素的明朗,首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极有希望在年内露出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