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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基金初显四大魅力
2002-06-03 08:00:00 来源: 字号:

  设立中外合资基金既是WTO协议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基金业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由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且基金业在中国属于新型行业,因而在WTO协议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业开放的条款中,给予中国基金业五年的保护期,但同时也规定,中国加入WTO后,外资参股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比例可达33%,三年后达到49%,5年后可增至51%。当然,受制于国内经济整体“渐进式改革 鼓J剑 基金业对外开放存在着 孤肪兑览淡埂T谙喙靥跫 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国内基金业的开放不可能一蹴而就。

  首先,通过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用市场份额与海外同行交换有关的营销、管理、风险控制等先进的技术,这不仅可以提升国内基金业的运营水平,加快海外基金管理公司进入中国基金市场的步伐,达到中外双赢的目的,而且也有利于管理层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其次,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利于扩大基金市场的规模、丰富基金品种和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虽然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但是也存在着规模偏小、品种匮乏、业绩平平等一系列的不足。因此,通过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充分利用外方在营销、技术和投资管理上的经验和优势,在基金品种设计、风险控制、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这不仅可以满足投资者不同需求和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率,而且还可一改近期新基金发行难的局面。

  第三,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助于完善国内基金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促进规范化运作。从《基金黑幕》、“深高速事件 挂约敖 年来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处罚上看,国内基金在运作上仍有诸多不规范之处,这与现有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健全有着很大的关系。而海外基金管理公司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与内控制度,因此通过和外方的合作将有助推进国内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健全,有助于整个基金业的长治久安。

  第四,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目前外方进入国内基金市场最为便捷的途径。即使五年后国外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国内证券市场,他们都面临着市场份额已被瓜分、投资者对其是否信任等问题,他们直接进入的成本相对较高。而通过参与组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方以其较为先进的管理、投资理念和技术作为筹码来交换国内基金管理公司手中的市场份额,这样可以降低进入成本,不失为一条便捷进入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