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管理的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00年财务报告已由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81号)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经本公司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了本基金2000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2000年实现净收益1695.71余万元,本年度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1695.71余万元。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3.1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总计1550万元整,剩余的145.71万元保留在基金净值内。分配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为1.0515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01年4月5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持有人。
三、基金单位持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权益登记日;2001年4月5日除息日:2001年4月6日发放日:2001年4月11日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公司拟于4月9日前将本基金拟分配的收益款及代理发放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于2001年4月10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收益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01年4月11日将领取现金收益。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收益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收益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