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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派送公告
2000-06-20 08:00:00 来源: 字号:

  根据国办发[1999]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21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系统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6号《关于天津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原农行系统下四只基金沈阳农信、大连农信、浙农受益、宁波金穗和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创业基金在清理规范后合并成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新基金的发展,基金净值调整影响最小和基金份额变动最少,上述五只原有基金分别按基金资产净值派送基金份额。各原有基金以每基金单位人民币1.00元为基准派送,原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00元的,不派送;原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超过人民币1.00元的,超过部分按每基金单位人民币1.00元予以派送基金份额。

  依据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6月18日出具的以6月16日为审计基准日的验证报告,各原有基金份额派送的具体比例为: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创业基金: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324元,每单位创业基金派送0.324单位基金份额;

  宁波金穗投资基金: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91元,每份宁波金穗基金派送0.091份基金份额;

  浙江农信受益证券: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321元,每份受益证券派送0.324份基金份额;

  大连农信基金: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50元,每份大连农信基金派送0.050份基金份额;

  沈阳农信受益债券: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00元,不派送;

  特此公告。天津信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分行200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