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所管理的裕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裕泽)2000年度财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议定了基金裕泽2000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裕泽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裕泽2000年实现净收益29,960,842元,期初未分配收益29,574,594元,扩募中发起人购买基金单位的溢价487,000元,年度末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60,022,436元。本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1.1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收益,暂免征所得税),总计55,000,000元,剩余的5,022,436元仍保留在基金净值中,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单位净值为1.0856元。
二、 收益分配对象
2001年4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裕泽全体持有人。
三、 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4月5日
除息日:
4月6日
四、 收益发放办法
1、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通过证券商清算帐户于2001年4月9日将款项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未流通基金单位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3、若投资者在2001年4月6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