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管理的普惠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普惠)1999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议定了基金普惠199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普惠的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普惠1999年实现净收益513713338.39元,无期初未分配收益,本年度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513713338.39元,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23.1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总计46200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51713338.39元留在基金净值中。基金普惠收益分配后,1999年12月31日经调整的每份基金单位净值1.1186元。
二、 收益分配对象:
2000年4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结算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普惠全体持有人。
三、 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0年4月5日
除息交易日:2000年4月6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 深圳证券结算登记公司通过证券商清算帐户于2000年4月7日将应分配款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若投资者于2000年4月6日办理了“基金普惠”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所派现金。
2. 基金普惠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