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昨天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投资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厉以宁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主办的“中国投资基金高级论坛”上表示,适应现阶段我国经济形势的要求,加快投资基金立法,从而加快规范化的投资基金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透露,投资基金法草案初稿已经拟出,待进一步审定后,计划于明年年底以前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希望这部被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经济法律能在九届人大任期内获得通过。
厉以宁认为,目前我国民间资本仍是相当充裕的,居民储蓄存款已接近6万亿元,手持现金估计也有数千亿元。在利率不断下降和开征利息税的条件下,居民中不少人正在寻找投资机会,这正是利用民间资本来活跃经济的良好时机。也就是说,积极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是关系到企业能否获得资本、市场能否被启动的大事。而投资基金以其“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的特性,成为民间资本介人的最重要形式。如果现阶段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引导民间投资,增大城乡居民的投资额,能使国民经济获得追加的巨额资金,使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同时并举,从而使我国经济大为改观,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新的经济形势。
历以宁说,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其作用是多方面的。一是聚集个人和机构的闲散资金,集中投资于证券市场、产业部门,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促进产业部门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二是聚集资金充裕地区的闲散资金,集中投资于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但资金相对不足的地区,使后者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从而使资金使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三是依靠专家运作,进行有效投资组合,并分散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四是通过投资基金按债券、股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特点进行组合,有助于推进金融创新、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五是发展投资基金有利于我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并推进企业改革,促进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集团的建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