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28号文)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广东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补充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19号文)的有关规定,经广发投资基金二期(以下简称“广发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南方证券交易中心同意,广发基金定于2000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摘牌,即2000年7月13日开始停止交易,2000年7月12日为最后交易日。
经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发基金2000年6月26日的财务报表审计,广发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为54,395,537.42元,扣除1%的合并上市费用后,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为53,851,582.04元,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160元。广发基金将按扣除合并上市费用后的净值以1∶1的比例转换为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即1个单位广发基金可转换为1.0160个单位的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后不足1个基金单位的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计入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资产。
摘牌后,对持有人份额的确认和转换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有人以深圳证券帐户卡持有的广发基金的份额将按上述转换比例自动转为科翔证券投资基金。
二、尚未办理托管手续的广发基金持有人应在2000年7月11日至7月14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南方证券登记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8号,联系电话:020—87595254)办理确认手续。
确认须知:
1.未托管的广发基金持有人,凭下列凭证办理确认: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持有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广发基金收款收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卡。
2.没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卡的持有人,请在确认前到当地证券登记公司开设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卡。
3.受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上述证件办理确认手续。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
200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