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所管理的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智)2000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议定了基金同智2000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同智的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智2000年12月31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1.1694元,2000年度实现收益16,525,462.2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收益9,065,523.01元,期末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为25,590,985.24元。2000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461元(2000年派发的收益暂免征所得税。),共计派发现金收益23,050,000元,占可分配收益的90.0708%。剩余的未分配收益2,540,985.24元结转下年度,保留在基金持有人权益中。本次收益分配后,基金同智2000年12月31日经调整的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1233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01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智的全体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权益登记日:2001年4月9日
除息日:2001年4月10日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社会公众已托管部分基金的派发收益于2001年4月11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基金帐户。
2、基金同智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单位份额及社会公众未托管部分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及公众未托管部分的投资者发放。
3、若投资者于2001年4月10日办理了基金同智的转托管,所派发的收益仍在原托管券商处。
特此公告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