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管理的开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00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81号)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经本公司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了本基金2000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2000年实现净收益116,825.99 余万元,期初未分配收益131.17余万元,本年度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116,957.17余万元。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5.3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总计106,000万元整,剩余的10,957.17万元保留在基金净值内。分配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为1.3477元。二、收益分配对象2001
年4月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三、基金单位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权益登记日;2001年4月4日除息日:2001年4月5日四、收益发放办法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派发的收益于2001年4月6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3、若投资者于4月5日办理了“基金开元”的转托管,所派发的收益仍在原托管券商处。
特此公告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200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