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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从封闭到开放
2001-04-10 08:00:00 来源: 字号:

   老基金——脱缰野马

  在比较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新基金)问世之前,,全国各地原已设立基金75只(其中经人总行批准的4家),基金类凭证47个,总募集规模为73亿元,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25个(含联网基金),占两交易所上市品种的3%,基金市值达100亿元。25家基金中规模逾2亿元的有7只,1亿 ̄2亿的7只,1亿以下的有11只;此外,还有38只基金在全国各地证交中心挂牌。当时的基金大多数规模小、投向单一、流动性差,运作很不规范,为了区别新基金,通常称之老基金。

  我国基金业起步于1987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中国基金投资业务之先河,与国外一些机构合作推出了面向海外投资者的国家基金。1989年5月,香港新鸿基信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第一只中国概念基金“新鸿基中华基金”,之后一批海外基金纷纷设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投资基金业的起步和发展。

  1991年8月,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的6930万元规模的“珠信基金”,是我国设立最早的国内基金。1992年,第一家公司型封闭式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于当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8月20日,淄博基金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只在证交所上市的基金。基金业迅速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凭证交易、清算管理办法》等地方性基金交易管理法规先后出台,为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挂历牌交易奠定了基础。

  1993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制止不规范发行投资基金和信托受益债券的作法。通知下达后,各级人民银行未再批设任何基金。与此同时,基金交易市场的建设进展较快,到1996年全国构筑了挂牌及联网基金达25家的全国性的基金交易市场。全国各地一些证交中心与深沪证交所的联网使一些原本局限在当地的基金通过深沪证交所网络进入全国性市场。投资基金已经发展成为当时证券市场的一处重要的组成部分。新基金———初步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一个规范化发展的时期。

  1998年4月23日采用定价上网发行的方式,面向全国发行基金金泰、基金开元,并于1998年4月7日分别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随后,基金兴华于1998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1998年5月8日上市;基金安信于1998年6月16日发行,1998年6月26日上市;基金裕阳于1998年7月17日发行,1998年7月30日上市。这5只各为20亿元规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发行规模达100亿元,超过了以往发行的全部老基金的规模总量。后来,在1999年发行并上市的新基金达到18只之多,2000年发行上市的有10只。至2000年末,我国已有10家基金管理公司,5家托管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数目达到33只发行总规模600多亿元,基金资产总额为730亿元。

  规范化的加强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个显著特点。中国证监会在一开始就把规范化当成关键性措施来抓,1998年9月23日颁布的《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10月份开始,证券投资基金每周必须公布一交净值,每3个月要公布一次基金的投资组合;1998年7月7日,基金金泰、基金开元如期公布了它们的投资组合,从而使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2000年10月,《财经》杂志刊登了一篇题为《基金黑幕————关于基金行为的研究报告解析》的长篇报告,在市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2000年中国上市公司博览会”大型研讨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对于调查属实、确有证据的违规行为一定会依法给予处理。”2001年3月23日证监会公布了对10家基金管理公司检查的结果,其中,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异常交易行为记录明显较为突出,大成、长盛两家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异常行为交易记录接近或者超过了平均水平,发生相关异常交易行为、但情况属于偶然现象或者较为轻微的有5家,只有2家未发现相关异常交易行为。对造成相关异常交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以及涉及其它较严重问题的人员,做了相应的处罚。这些问题暴露出制度、监管、市场环境和文化的缺陷,除了不断加强监管和自律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健全法制的基础上,加快基金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规的步伐。开放式基金———国际接轨

  进入2001年,对于基金业来说,最重要的大事莫过于开放式基金即将面世。

  在此之前,为了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开放了保险资金入市的闸门,使得保险资金可以按一定比例通过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继商业保险资金入市之后,社保基金进入证券市场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对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制度的改革以及对扩大其发起人选择范围的研究,将鼓励一批具有高信誉度的证券资产受托人,在严格自律和资格认可制度下,以“绿色投资人”的形象和实力合法加入基金大家庭。老基金的清理规范工作即将结束,在老基金改造过程中诞生的基金公司已有5家,使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总数达到15家。长期以来处于地下工作状态的私募基金即将浮出水面,据有关人士估计,其总量至少在几千亿元左右,不过,长期的灰色状态使地下私募基金的终极利益始终没法得到根本保障,而将私募基金写入《投资基金法》则将有助于私募基金化运转作的这些资金合法化和市场化。所有这些,都为开放式基金的出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取代封闭式基金,在一定时间内,开放式基金将与封闭式基金在我国共同发展,但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的主导地位则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