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国际研讨会上,我国著名的财政专家、财政学界主流学派“国家与分配论”主要代表人物邓子基指出,在不远的将来,养老保险基金完全可能进入资本市场。
2000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开始对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政策调整,其中主要是对统账关系和结构的调整,即统账分开管理,扩大基础养老金至30%,缩小个人账户规模至8%,并完全由个人缴费组成,个人账户实行真正的积累,为应付人口老龄化做预先的准备;社会统筹的基金缺口则将通过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发行债券、逐步减持国有资本等途径筹集资金进行弥补,不增加企业负担,不降低离退休人员待遇。在此,邓子基预见在不远的将来,统一由省管理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在有了一定的积累后,完全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而补充养老基金则应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营。
邓子基解释说,资本市场对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着三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资本市场为养老保险基金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投资场所,为其在较长的时间跨度之内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满足保值增值的需要提供了可能。但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机构投资者,资本化了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其他投资主体一样必须承受资本市场所蕴含的各种风险。这样,养老保险基金对于投资安全性具有强烈要求的天性实际上意味着:一个动荡不安、变数太大的资本市场是不适宜作为投资场所的。这一点对于我国正处于发育之中、抑制因素和失控可能并存的不稳定的资本市场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而在一个既定的资本市场中,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投资组合,以便在既定条件下实现一个最有效率的风险-收益搭配,则成为养老金基金运行的关键问题。
其次,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者通常不是资本市场的投资专家,很多养老保险基金都是委托一个投资银行代理其投资业务、或者雇佣专门的投资经理,而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分离,就在基金和基金的托管人之间提出了委托-代理的问题,即基金委托人能不能以及如何激励托管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由此,建立适当的治理结构,设计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安全性和收益性,就成为其资本化进程中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而复杂问题。实行公共管理还是私人管理,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考虑的另一个问题。公共管理一般由政府实施,私人管理则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担。一般认为,竞争性的私人管理模式管理效率较高,可以大大降低管理成本。因此,从发展趋势看,我国的养老金投资体制可能逐渐由政府统一管理过渡到由投资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
第三,由于政府承担着确保养老金按期、按量发放的最终职责,因此,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后的经营绩效,政府必然且必须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这就需要制订一整套与之相关的管制规则,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