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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洲畅谈基金业热点
2001-03-05 08:00:00 来源: 字号:

  ●《投资基金法》在起草过程中还是充满变数,年内难以出台

  ●开放式基金试点已万事俱备,其推出对证券市场是个利好

  ●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基金只承担对其持有人服务的责任

  北京消息 昨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在北京举办了”开放式基金”研讨会。全国人大财经委《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就目前基金业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王连洲首先表示,《投资基金法》年内将难出台。据他介绍,原先估计今年6月《投资基金法》将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计划赶不上变化,《投资基金法》在起草过程中还是充满变数。现在遇到的问题,起草小组正在努力地协调,力求从技术上找到一个恰当的写法,能把几方意见都能吸纳进去。目前人大常委会计划安排在今年8月审议《投资基金法》,但这也只是大体上的安排,届时是否一定审议,无法确定。

  即使在今年8月《投资基金法》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第1次审议,按一般经验,该法案年内也难出台。因为法案通过一般要经过三读,而人大常委会2个月召开一次,一切顺利的话,也要到12月份才能进行三读。如果说在这个过程中,有些部门、有些委员提出异议,那还要进行协调,再拖后两三个月,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谁也不能保证《投资基金法》今年能出台。

  该法案离出台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投资基金法》虽然在年内难以出台,但开放式基金推出却是指日可待的事。尽管王连洲称,开放式基金出台的具体时间该由中国证监会决定,自己无法说出,但他还是认为不会拖得太久,大家都在紧锣密鼓地做好准备工作,目前已经是万事俱备。他认为,试点的工作不会拖很长时间。

  王连洲认为开放式基金出台对证券市场是个利好。开放式基金会使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联系更紧密,利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各地投资者都可以方便地把储蓄资金转入开放式基金。随着开放式基金的设立,基金市场会逐渐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这就对基金管理公司提出更高要求,促使其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由于开放式基金具备较高的透明度,必然会大大减少基金违规操作行为。如果发生违规操作,如高价接庄、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等违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那么该基金管理人很快会遭到投资者的抛弃。面临时时刻刻被赎回的压力,基金管理人不得不加倍小心,谨慎操作。

  针对前些时候被市场炒得沸沸扬扬的“基金黑幕”事件,王连洲认为它并不直接涉及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主要还是对整个证券市场的影响。

  基金参与炒作,是有可能存在的。在一个大环境下,让一个基金不顺应市场行为,独善其身,这很难也不现实。基金也是代人理财,为基金持有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它只承担对基金持有人服务的责任。目前不少基金对基金持有人的回报可观,效益相当不错,这应该肯定,它对社会承担的责任应该是遵纪守法。

  由“基金黑幕”引发的争论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是难免的,但对这种争论要有个正确的看法与处理。王连洲认为,应该本着从爱护、扶持市场发展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正视问题的存在,要从法规、制度、监管等各方面查找问题的根本原因,这样才能对症下药。

  王连洲指出,基金业的发展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约束,要健全规章制度,如建立健全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等,以使基金管理人有章可循。随着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基金管理人的自律管理制度要加强。证券市场之所以出现那么多问题,单靠证监会的监管还不行,还需要强化自律组织。相信开放式基金推出后,整个证券市场和基金市场都会有一个大的变化。

  王连洲还透露,今年人大常委会准备进行《证券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证券法》颁布后,起了些作用,但是贯彻执行得并不太理想。他认为,尽管《证券法》还不充实,需要完善,但既然有了法律,就必须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