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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2000-05-11 08:00:00 来源: 字号:

中国证监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第5号



  为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于2000年6月18日举行全国首次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参考本次考试的人员为《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尚未取得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的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各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以下简称基金托管部)的工作人员。  《暂行规定》实施前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考试并已在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任职的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内容以《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大纲(试行)》的规定为准,分两个科目。

  第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指定参考教材为中国证监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第二科目为《证券投资基金》,不指定参考教材,部分内容可参阅《证券知识读本》、《证券市场导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书籍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中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

  三、报名时间

  2000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由考生所在法人单位统一报名的办法,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s-a-c.org.cn)下载个人报名表,填写并贴好照片后,另附一张照片(背后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连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本单位报名人员。

  2、各单位依据个人报名表填写单位报名表(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下载,网址同上)。

  3、各单位持单位报名表和上述个人报名材料统一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部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颁发准考证。联系电话:88061094。

  五、报名费用

  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同时,交付每科60元报名费,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汇至中国证券业协会,账号如下:

  收款人:中国证券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安支行长安分理处

  行号:485

  账号:264024-92

  汇款截止日期为2000年5月31日。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0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证券基础知识》,下午1:30-4:30《证券投资基金》。

  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深圳、上海等3个城市,报考人员分别在单位注册城市参加考试。



            中国证监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