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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川国债投资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的公告
2000-06-10 08:00:00 来源: 字号:

  关于召开四川国债投资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8号《关于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和《四川国债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四川国债投资基金现任基金管理人四川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川国债投资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更名

  本基金规范后,基金名称由“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更改为“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2、更换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规范后,拟将基金管理人更换为中国证监会批设的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和符合条件的有关证券机构发起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现任基金管理人四川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权利义务由拟任的新的基金管理人享有并承担。(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公司简介见附件1)

  3、更换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规范后,拟将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现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权利义务由中国农业银行享有并承担。(中国农业银行简介见附件2)

  4、基金发起人

  本基金没有发起人,授权拟任基金管理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的发起人,承担发起人的义务,履行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5、审议、通过新基金契约

  审议通过由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拟任基金管理人、拟任基金托管人共同起草的《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生效之日起,原《四川国债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自动失效。(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契约摘要见附件3)

  6、资产置换鉴于四川国债投资基金现已无发起人,拟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按照审计评估价值对基金资产中全部非流动性资产以货币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置换后的基金资产组合为现金、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国债。

  7、申请上市

  本基金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授权新的基金管理人办理上市申请有关事宜。

  8、申请扩募和续期

  本基金资产移交后,由新基金管理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扩募和续期,并授权新的基金管理人在适当时间办理基金扩募和续期的有关事宜。

  9、基金收益分配

  本基金截止到1999年度收益,暂不分配。拟在上市前按每基金单位净值不低于1元的标准进行规模调整。

  10、授权

  建议本次持有人大会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全权办理本基金资产移交事项;授权现任基金托管人与新任基金托管人签署《资产移交协议》;授权新任基金发起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与新任基金托管人签署《基金契约》;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签署《托管协议》。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0年6月9日在托管登记名册上登记在册的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持有人。

  2、具有上述资格的持有人的授权代表。三、表决办法:

  1、为了便于基金持有人通讯表决,对以上议案的表决采用统计反对票、弃权票的方法。如对以上任何一项议案持反对意见或选择弃权,请在相应()内作“√”标记,表决栏双选无效。

  2、如无反对意见或弃权,则无须填表,统计时视为同意。

  3、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帐号以深圳交易所帐户卡上的资料为依据,持有基金份额以托管登记名册上的数量为准。

  四、表决须知:

  1、持反对意见或弃权的持有人或授权代表人填写表决书后,请于2000年6月25日前(时间以管理人所在地邮戳为准)。将表决书邮寄、传真或送达至下述地址。

  2、请授权代表人邮寄、传真或送达填写完整的授权委托书和通讯表决书。

  3、法人持有人请邮寄、传真或送达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作无效票。

  4、表决书和授权委托书复印均有效。五、表决书返回地址:

  1、邮址或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高升桥东路1号投资基金大厦9层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2、传真:(028)5160922

  六、咨询电话:(028)516106451613495151978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国债投资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委托人基金帐户或证券帐户号: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附表:

  说明:1、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帐号以深圳交易所帐户卡上的资料为依据,持有基金份额以托管登记名册上的数量为准;

  2、请持有人在()内用记号“√”选择表决意见;表决栏多选无效;3、本通讯表决书剪贴或复印均有效。四川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00年6月10日

  附件1: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简介成立日期:1994年10月注册资本:3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简称首创集团),是由原隶属于北京市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办公厅的17家经济实体,于1995年重组而成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首创集团自重组以来,以改革创新为企业的生命线,在经营中大胆探索实业发展和资本运营相结合的独特发展思路,逐步形成了以实实在在的产业为资本运营的载体、以资本运作为产业发展的实现手段的经营特色和发展方向,有效地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目前,首创集团资产总额145亿元人民币,拥有各类全资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上市公司共计172家。业务涉及证券、期货、担保、海外基金、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基础设施、房地产、高科技产业、酒店等诸多行业。逐步形成一个集金融、基础设施、房地产、工业、高科技及旅游贸易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附件2:

  中国农业银行简介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目前拥有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和储蓄网点6.5万个,在国内有47家分行,具有完善的国内分行网络机构。同时,中国农业银行拥有先进的银行清算系统,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已实现了先进的电子联行、资金汇划的实时清算和汇划、对帐、清算三位一体,能保证客户资金在同城或异地清算交割安全、高效,向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中国农业银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比例正常。

  中国农业银行设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负责农业银行系统基金托管工作的管理和经营。基金托管部内设交易监督处、核算管理处、市场开发处、综合管理处,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具有办理基金托管业务的经验。目前托管的基金有: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