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指数投资 > 指数观点
管理使用风险基金有章可循
2000-06-21 08:00:00 来源: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制定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

  据悉,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是为防范和化解与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结算业务相关的重大风险事件而设立的专项基金,分别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专户管理,其动用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商财政部后批准。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已在技术上和财务管理上做好了基金设立的一切准备,并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做好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提取、划拨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际惯例,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手段,设立风险基金只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使基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将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