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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汉博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
2001-02-06 08:00:00 来源: 字号:

  “汉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汉博,代码500035)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13号)、《关于辽宁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30号)、《关于重庆三峡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调整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33号)由原淄博基金、通发基金、三峡基金清理规范合并后,并经中国证监会验收确认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淄博基金、通发基金、三峡基金合并规范为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并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70号)批准,基金汉博已于2000年11月17日成功扩募到5亿基金单位,每份基金单位面值1元人民币,其中发起人持有500万基金单位,其余49500万基金单位由社会公众及商业保险公司持有。

  基金汉博扩募部分已于2000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未上市流通。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0号文批准,基金汉博发起人认购的基金单位可于该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两个月后,按各发起人持有份额50%的比例上市流通。至2001年1月30日,基金汉博扩募部分上市已满两个月。应基金发起人的申请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基金汉博发起人持有的部分份额计250万份基金单位将自2001年2月8日起可以上市流通,未上市部分(250万份)在基金存续期内由各基金发起人继续持有。具体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原持有份额本次上市份额未上市份额海通证券有限公司250125125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0125125合计500250250

  特此公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