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28号文)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广东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补充方案的批复》(证监字[2000]19号文)的有关规定,南方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现任基金管理人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l、摘牌
本基金在清理规范结束后,适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南方证券交易中心申请摘牌,终止交易。
2、进行资产置换
由本基金清理规范责任人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对基金资产中全部非高流动性资产以货币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后基金资产全部为货币资金。
3、合并
本基金将根据2000年6月26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结果,与广发投资基金二期实施合并(以下称“基金合并”)。参与合并的基金均从资产净值中提取1%作为合并及上市相关费用,其余基金资产净值将以1∶1比例折算为新基金单位。基金合并后,本基金已发行的全部基金单位将转换为合并后新基金的相应基金单位,本基金持有人将转换为合并后新基金的持有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并后将基金管理人更换为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由符合条件的有关金融机构发起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拟任新基金管理人”),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现任基金管理人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其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享有并承担。
5、更换基金发起人
基金合并后,新基金发起人拟更换为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和拟任新基金管理人。
6、更换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并后将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工商银行,自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起,现任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广州分行不再担任基金托管人,其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称拟任新基金托管人)享有并承担。
7、基金资产移交
基金合并后现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清理规范责任人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将根据有关资产移交协议在适时确定的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把基金资产移交给合并后拟任新基金托管人。
8、更名
基金合并后,新基金名称更换为“科翔证券投资基金”。
9、审议新基金契约
审议通过由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的拟任发起人、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及拟任新基金托管人共同起草的《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自该新基金契约生效之日起,原《南方投资基金信托契约》自动失效。(《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摘要参见附件三)
10、申请上市
基金合并后,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在适当时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1、扩募和续期
基金上市后,由拟任新基金管理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扩募和续期。
12、基金收益分配
为加快合并、上市进程,简化基金单位折算方法,现任基金管理人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提议本基金以前年度已实现的收益不分配。
13、授权
建议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全权办理基金摘牌、合并、基金资产移交等事宜,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签署或确认《合并协议》,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及清理规范责任人与拟任新基金托管人签署或确认《资产移交协议》,授权现任基金管理人与拟任新基金管理人签署《更换管理人协议》,授权拟任新基金管理人与拟任新基金托管人签署或确认《基金契约》、《托管协议》等有关基金合并和基金资产移交的法律文件;在基金合并和基金资产移交后,授权拟任新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场所并在适当时间内全权办理基金上市及申请扩募等事宜。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截止2000年7月3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南方基金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
三、表决须知:l、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填写通讯表决书后,请于2000年7月7日以前将表决书邮寄(时间以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所在地邮戳标记为准)、传真或送达公司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
2、为便于基金持有人通讯表决,对以上议案的表决采用只统计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办法。如对以上任何一项议案持反对或弃权意见,请在相应( )内作“√”标志。对议案未表决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表达意愿的持有人将被视为同意该项议案。
3、请授权代表邮寄、传真或送达填写完整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和通讯表决书(参见附件二)。
4、法人持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与表决书一同邮寄、传真或送达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投票。
5、通讯表决书和授权委托书复印均属有效。
四、表决书返回地址:
l、邮寄或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20楼。
邮政编码:510075
请在信封上注明:“南方基金持有人大会”字样。
2、传真:020—87627545
五、咨询电话:020—87627797 联系人:谢 先生
广东省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
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