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05-17 08:20:04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增加不同销售渠道客户的投资方式选择,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


1、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场外份额,不开通场内份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设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各基金份额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原有份额 原有份额全部转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华安创业板50ETF联接 华安创业板50ETF联接A 华安创业板50ETF联接C
基金代码 160422 160422 160424


对于本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C 类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1)申购费率适用以下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A类份额
M<100万 1.2%
100万≤M<300万 0.8%
300万≤M<500万 0.4%
M≥500万 每笔1000元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A类份额
Y<7天 1.5%
7天≤Y<1年 0.5%
1年≤Y<2年 0.25%
Y≥2年 0
C类份额
Y<7天 1.5%
Y≥7天 0


注: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关于A类份额的赎回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C类份额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投


投资者可自2019年5月21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定投业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4、C类份额申购、赎回数量限制


投资人办理C类份额申购时,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其他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C类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C类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如有调整,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为确保增加C类收费模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部分相应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

 


  附件:《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