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21 08:00:16 来源: 华安基金 字号:

  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新希望”,基金代码:002037(A类)、002038(C类))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11月18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根据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和近期市场情况,华安新希望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特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17年12月25日日终,华安新希望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自2017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二、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以登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021-38969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