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资产光大湖信华夏四通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于2014年3月19日生效,按合同约定:自本计划成立日起12个月内每季度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根据合同约定:认购计划份额的本金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委托人,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
现将收益分配信息公告如下:
1、 权益登记日:2014年9月20日
2、 除权除息日:2014年9月20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9月26日
特此公告。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