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久封闭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2007-07-27 00:00:00 来源: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0号)和《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安久")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安久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41号《关于同意安久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安久

  交易代码:184709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7年8月2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7年8月1日,即在2007年8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安久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安久于2007年6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10号文件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7月25日发布了《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安久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41号《关于同意安久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自基金安久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策略优选基金"),《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终止上市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暂不开放赎回,集中申购代码为"040008"。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和其他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赎回业务(原基金安久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基金安久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华安策略优选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和本基金其它指定销售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原基金安久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基金安久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基金安久终止上市后,原基金安久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安久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华安策略优选基金份额的赎回。

  4、办理基金安久确权业务时,投资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B、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原件以及复印件;
  C、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A、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B、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原件以及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D、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E、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安久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安久基金份额转型而成的华安策略优选基金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安久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电话:(021)38969980
  传真:(021)68863223
  联系人:赵敏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电话:(010)66219999转333分机
  传真:(010)66214060
  联系人:倪荣鑫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202室
  电话:(020)38350158转88分机
  传真:(020)38350259
  联系人:程安至

  (二)交通银行代销网点

  交通银行95个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600多个营业网点,均可接受投资者办理基金相关业务,投资者可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客服电话95559,或登录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查询或咨询。

  (三)其他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话费,021-6860466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